荆州日报
2025年07月08日
第A001版: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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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中心城区文旅产业发展奖励办法

单项奖励最高达300万元

  本报讯(记者伍丹 通讯员蒋彦培)为进一步加快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近日,我市出台《荆州市中心城区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围绕创建旅游品牌、建设旅游基础设施、旅游宣传推介、培养行业人才、文旅相关产业等方面,推出多项奖励政策,单项奖励最高达300万元。

  《办法》主要针对在荆州市中心城区(包括荆州区、沙市区、荆州经开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登记注册、合法经营、缴纳税收的A级及重点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文创企业等提供文化旅游产品服务的企业法人、社会组织及相关从业人员。《办法》所涉同类奖励,同时符合市级其他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确定。

  《办法》对旅游品牌创建给予高额奖励,对新评的国家5A、4A、3A级旅游景区分别奖励3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新评的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奖励300万元、100万元;新评的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奖励50万元;新评的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奖励30万元。旅游住宿领域,对新评的5A级旅行社、五星级旅游饭店、甲级民宿给予10万至20万元奖励。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A级旅游景区内的旅游厕所当年建成并被评定为I类的,建设市场主体可获10万元奖励。A级旅游景区新建智慧旅游系统的,对建设单位按实际投资额,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在旅游宣传推介方面,文旅企业在市外开展旅游推介、开发切实可行的荆州线路产品,可按费用总额和实际核销资金,获得相应补助。同时,以“真金白银”强化行业人才储备,获得国家级文旅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从业人员、入选省级“金牌导游工作室”的带头人,均可获3万元奖励。

  在文化和旅游相关产业方面,对纳入“荆州礼物”公共品牌授权认证并已实质性营业的旗舰店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对市本级组织的文创设计大赛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对在中心城区实施了文化产业项目的文化企业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为吸引外地游客来荆,《办法》对旅行社组织境内、境外,以及包机、游轮等团队推出相应奖励。另外,在文旅赛事方面,规模以上的文旅企业独立举办对本市文化和旅游业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国家级、省级赛事等活动,将获得不高于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具体奖励事项可登录荆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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