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莉 李仪
全面抗战爆发后,党的妇女工作转战到抗日敌后革命根据地,大批妇女工作者从城市转向农村。1937年9月,中共深入华北敌后开辟抗日根据地,在这里建立各级妇女抗日救国会组织(简称妇救会)。同时,中共中央组织部颁布了《妇女工作手册》,作为抗战时期妇女工作纲领性文件,手册中明确提出妇女运动的任务是:“动员妇女力量参加抗战,争取抗战的胜利。”妇女解放的主题从解放妇女转变为抗日救亡,为了更好地动员妇女,华北抗日根据地开展和睦家庭建设,真正将妇女解放与抗日救亡结合起来,为抗战的胜利作出了巨大贡献。
随着社会环境的改变,党中央认识到原有的城市妇女动员方式并不适应农村的现实,应该从根本上转变思想,在战争的大背景下,实行符合农村实际的妇女解放政策。晋察冀边区率先响应中央号召,提出“和睦家庭”的口号,妇女解放的目标具体化为“解除妇女的日常生活痛苦,如挨打受气、夫妇不合、妯娌婆媳之间纠纷、吃穿上的不平等待遇等等人为的痛苦及生理的痛苦”。一改过去单纯的妇女解放,而是在家庭和睦、婆媳互敬、夫妻融洽的基础上提高妇女的地位,将妇女解放与家庭幸福结合起来,将妇女解放与组织妇女参与生产劳动、构建家庭内部民主制度结合起来。很快和睦家庭建设得到晋察冀老百姓的支持,建设活动进展顺利。1939年3月,“晋察冀边区的经验”得到中央的认可,并迅速向整个华北地区推广。中央妇委对各地的妇女干部们提出要求,“尽力帮助她们排难解纷,同时应耐心地利用家庭日常生活问题,启发她们的思想觉悟和引导她们注意政治问题”;“创造无数抗日革命的模范妻子模范母亲以至模范女儿、媳妇、婆婆等”。为了更好地组织妇女支持抗战,1939年7月党中央专门成立了一所妇女干部培训学校——中国女子大学。这些女干部在各地农村根据地组织妇女运动时,她们以华北和睦家庭建设为蓝本,积极推广新的妇女解放运动的方案。和睦家庭建设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年轻妇女与其他社会成员、妇女解放与传统文化的矛盾,符合党的全面抗战政策,也为党的抗日统一战线的建立和取得战争的胜利作出了巨大贡献。
和睦家庭建设是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中国化时代化的一次有益尝试,党既运用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解决了抗战时期的妇女动员问题,又能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
和睦家庭建设是党运用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指导中国妇女解放的结果
首先,从妇女与国家的关系看,和睦家庭建设反映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终极目标。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认为妇女受压迫的根源在社会制度,只有社会主义制度才能保证妇女真正的解放,因此妇女解放与社会解放是同步的。和睦家庭建设就是将妇女解放与国家命运结合起来,争取抗战胜利是党发动妇女运动的主要任务。党在和睦家庭建设中将妇女权利的提升和建立平等的社会关系相结合,在性别解放的同时保证家庭的和睦,强调阶级利益的一致性,民族利益的一致性。在妇女解放与国家救亡发生冲突时,立刻改变妇女解放的方针,服务于国家救亡,反映了只有社会解放妇女才能真正解放。
其次,从妇女解放的途径上,和睦家庭建设反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对经济基础的重视。和睦家庭对妇女经济能力的重视,不仅是客观环境的要求,更是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要求。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认为妇女受压迫的主要原因为,妇女主要负责私人领域的劳动,男人主要负责公共领域的劳动,公共领域的劳动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而私人领域的劳动只有使用价值没有交换价值,因此妇女要提高地位就必须从事公共领域的劳动,获得经济收入,以提高地位。恩格斯提出:“只要妇女仍然被排除于社会的生产劳动之外而只限于从事家庭的私人劳动,那么妇女的解放,妇女同男子的平等,现在和将来都是不可能的”。和睦家庭建设以组织妇女参加生产劳动为主要形式,从妇女的经济收入着手,帮助她们获得独立生存的能力,有了生存能力才有追求权利的资本。
再次,和睦家庭建设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家庭观。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虽然反对资本主义以经济利益为基础的家庭,但马克思恩格斯都非常重视家庭,认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因此家庭关系的解除不能随意。他们反对宗教严格限制离婚,也反对随意的离婚,马克思提出“婚姻不能听从已婚者的任性,相反,已婚者的任性应该服从婚姻的本质。”抗战初期华北根据地的妇女解放运动简单地将离婚作为衡量妇女解放的标准,违背了家庭的本质。爱情是个人问题,但家庭是社会问题。和睦家庭建设重视家庭稳定,主张家庭和睦,反对无原则离婚,是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实践体现。
和睦家庭运动是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与中国传统家文化以及农村具体实践相结合的结果
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认为妇女解放的根本途径是从事公共领域的劳动,和睦家庭积极组织妇女从事公共领域的劳动——参加劳动生产。和睦家庭建设不仅组织妇女积极生产劳动,在此基础上还进一步探索出另一途径,提升私人领域劳动的价值,将妇女私人领域的劳动提升到与公共领域劳动同等重要的地位。
这种方式充分考虑了传统家庭文化的重要作用,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改革创新,形成更加爱国、平等和有凝聚力的家庭关系。和睦家庭建设一方面利用妇女的劳动特长,组织她们为前线将士做衣服、鞋子和被子等。另一方面将妇女的利益与家庭的利益相结合,在提升自身地位的同时提高家庭地位:第一,购买妇女们私人领域的劳动成果,让私人领域的劳动不仅有使用价值,也有交换价值,借此提高妇女经济地位的同时,提高整个家庭的收入。第二,提升私人领域劳动的地位,通过举办各种竞赛活动,将私人领域的劳动政治化、公共化。如评选纺织明星、劳动模范,并在报刊上进行宣传,将私人领域的劳动提升到与公共领域劳动同等重要的地位。和睦家庭建设对妇女私人领域的重视不仅在物质上也在精神上,这种全方位的提升,对于提高妇女社会地位、凝聚家庭力量起到重要作用。
党的和睦家庭建设将性别解放与民族解放很好地结合起来,充分调动了广大劳动妇女的积极性,形成了以家庭为基础的战斗整体,极大促进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巩固和扩大,增强了民众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抗战胜利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同时,推动了社会风气的转变和进步,使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家庭民主等观念深入人心,促进了社会文明的发展。对当代家庭建设也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弘扬家国情怀,有助于增强家庭责任感与社会担当,使家庭成员关心国家大事,积极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坚持平等原则,能够构建和谐家庭关系,促进家庭成员在婚姻、教育、经济等方面的平等,营造民主、幸福的家庭氛围。传承革命精神,有利于培养良好家风,将爱国奉献、艰苦奋斗等品质融入家庭文化,使家庭成为传承社会美德的重要阵地。
(张莉:博士,长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李仪:长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