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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8日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 辉为荆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杨运春为荆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裴 毅为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付良超为荆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程 军为荆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张云飞为荆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主任。决定免去: 唐 炜的荆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陈 斌的荆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身用的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刘宗彪的荆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熊 鹰的荆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统怡的荆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主任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