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8日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 命:
甘长虹为荆州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
甘长虹的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刘明春的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先标的荆州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秀池的荆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邓代喜的荆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