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 倩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系统部署,凸显了生态文明建设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
目前,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已成为国际社会的主流趋势,绿色经济正成为全球产业竞争的制高点。一些西方国家利用“环境牌”对我国施加多方面压力,围绕生态环境问题的大国竞争愈发激烈。与此同时,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以降低碳排放为战略重点、推动污染减排与碳减排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阶段。在这个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迈入加速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时期。然而,生态环境保护所面临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仍未得到根本性缓解,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时期。累积性、长期性、复合性的生态环境问题正集中爆发,且日益复杂化,治理难度持续增加,技术支撑明显不足。因此,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以更高的站位、更广阔的视野、更大的力度来规划和推进新征程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新部署新要求
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是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根本和起点。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包括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体系、国家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等。对于如何完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有着明确的目标要求,如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要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要覆盖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等。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完善治污制度机制,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推动构建重要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全面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要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绿色低碳发展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针对如何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如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完善绿色税制、健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机制、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等内容,为进一步统筹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推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推动江陵加快建设绿色低碳高效发展示范区
加快推进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转型。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为契机,强化宣传和引导工作,促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以及价值观念的全面和根本性转变,确保资源、生产和消费等关键要素相互协调、相互适应。我们应坚定不移地遵循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的发展路径,以达成江陵在质量、效率、公平性、可持续性以及安全性方面更高水平的发展。
加快融入构建洪湖流域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以区域协调保护和区域协调发展为目标,探索区域协同立法,完善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构建跨行政区合作发展新机制,把长江大保护经济价值、洪湖流域水生态价值转变为经济价值,让良好生态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加快建立以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目标的保护体制。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建设多元化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机制,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针对农业、工业、生活、服务等不同类型的用水需求,探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通过差别化的税收制度促进节约用水,保障农业等领域合理用水。
加快健全管用有效的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发挥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的激励约束作用,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资源安全保障机制、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机制、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
(作者单位:江陵县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