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莎
“职业打假”行为是指长期购买或消费在产品质量、包装标志、有效期限、广告宣传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商品,依照法律获得惩罚性赔偿,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的职业活动。
“职业打假”行为的利与弊。一般消费者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后,囿于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对索赔程序不熟悉等各种原因不向商家进行索赔。同时,商家数量极为庞大,市场监管无法时刻紧盯商家的不法行为。一方面,“职业打假”行为可以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市场监管的薄弱环节。另一方面,“职业打假人”举报的内容从假冒伪劣商品逐步过渡到标识使用等问题,这些问题通过执法人员的指导即可改正,但是“职业打假人”却用其恶意炒作、进行索赔。这些“职业打假”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侵犯了商家的合法利益,扰乱了市场营商环境。
“职业打假”行为为何层出不穷? 当前“职业打假人”层出不穷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政策法规存在短板,仍有模糊空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等法律法规,虽然一定程度上规制了职业索赔行为,但还存在一些空白。例如,职业打假人和普通消费者法律界定模糊,商家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支持要件不明确,尚未规范行政部门处理处罚的自由裁量权。第二,内部管理不严格,商家欠缺防范意识。有些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不规范行为,容易忽视产品标签、宣传标语、生产许可证编号过期等问题,产品和服务存在问题和瑕疵,为“职业打假人”提供了可乘之机。第三,部门监管不到位,存在职业打假空间。例如,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不完善。工作人员不区分投诉举报的性质,一律要求商家协商,导致职业打假人与部分商家私了,滋生职业打假人生存的土壤。
职业打假的监管与规制。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依法防范、打击职业打假乱象,打造更加符合市场主体预期、更加公正公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政策措施,形成打击“职业打假”合力。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由市场监督部门联合司法、公安等多部门制定针对职业打假举报行为的规范性文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加强市场监管,防止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加大对产品抽查、检查的力度,拓宽抽检的范围,严格执行产品质量和产品包装相关标准,及时依法查处不合格商品。强化法治宣传,营造社会共建共治之势。恶意打假、恶意投诉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和行政机关的工作秩序,有的甚至构成了违法犯罪,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可有效遏制恶意打假和投诉举报的行为。
(作者单位:荆州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