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日报
2025年09月19日
第A002版:荆州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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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届楚文化节举办期间禁止“无人机”等飞行器飞行的通告

  第二届楚文化节开幕式将于9月20日(周六)在我市举行,为确保活动安全,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有关规定,在第二届楚文化节举办期间,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飞机器和滑翔机(伞)、三角翼等小型航空器具在荆州方特园区、沙北体育场及奥体中心周边区域飞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5年9月18日17时至9月21日22时,在武德路以东、武王大道以西、高阳大道以南、沪渝高速以北荆州方特园区、沙北体育场及奥体中心上空范围内,禁止一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小型飞行器进行飞行活动。包括:无人机、小型飞机(直升机)、滑翔机(伞)、三角翼、载人气球、飞艇、动力伞、空飘气球和遥控航空模型。

  二、如因第二届楚文化节活动特殊需要使用无人机拍照摄像的,需报组委会同意,并对无人机进行设备检查,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三、对不遵守大型活动临时管制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第二届楚文化节组委会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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