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7版:文化荆州

草市龙灯

    草市街,位于荆州城东北约1.7公里处。相传,此地在西汉时期有一巨石,上面长满青草,称草石。唐初,逐渐发展成集市,故名草市。草市,晋代已成为漕运港口。在唐初形成集镇,明清时期,在此设有东关,并形成5条街道。

    荆州人过春节,一直有舞龙灯的习俗。草市舞龙灯盛极一时,清末还出过一位以舞龙灯而闻名荆沙的李锦堂。他经常带领草市的舞龙团队在荆州城和沙市巡演、比赛。这支舞龙团队舞起龙灯来,首尾呼应,龙身浑圆,赢得声声喝彩,引来鞭炮齐鸣。一次,他们在沙市跟几条龙灯比赛时,因体力不支败下阵来,只好铩羽而归。于是,在荆州形成了一句歇后语:草市的龙灯,越玩越转去了!

    草市是古代荆州城、沙市经内荆河,通往长湖、三湖、白鹭湖、洪湖等四湖地区和武汉、沔阳、荆门、潜江的必经之地,又是湖区水产品的集散地。所以,古时这里聚集了饭馆、鱼行、粮行、作坊等70余家,码头经常有上百客船、货船、渔船停靠。有“进市一身汗,出市力减半”的民谚。明代文学家袁中道就写有《由草市至汉口小河舟中作》诗三首,其中第一首写道:“陵谷千年变,川原未可分。长湖百里水,中有楚王坟”。清末,长江荆江河段轮船通航,内荆河航运锐减,直至停航,加之行政区划几经变更,草市仅剩一条街道。民国时期,因水灾及日本侵略军的破坏,集市日渐萧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初为江陵县第二区即草市区公所驻地。1953年改为一区(草市区)区公所驻地,现为居民区。

    (选自《荆州地名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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